永州市文化藝術中心委托運營項目澄清補充通知
發布日期:2023-05-05各潛在投標人:
現對永州市文化藝術中心委托運營項目的招標文件進行澄清補充說明,具體內容如下:
一、對招標文件的澄清
1、本項目投標保證金遞交截止時間、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開標時間不變。
2、本項目原招標公告“二、投標人資格要求中第二款”作如下修改:
“投標人應具備以下項目業績:①投標人近3年以來具有演出、演講、藝術表演等相關場所的運營服務業績,②投標人近3年以來具有藝術教育類的業績。注:若為聯合體投標,其中:負責運營的投標人應滿足第①條業績要求,負責藝術教育的投標人應滿足第②條業績要求。(提供合同關鍵頁復印件,至少能體現運營項目名稱、運營服務類型、服務期限和簽署頁)”
本項目招標文件中涉及上述相關內容的進行相應修改,原招標文件與本次發布的文件內容不一致的,以本次發布的文件內容為準。
永州市經濟發展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湖南省招標有限責任公司
2023年5月5日